五险一金异地转移

2017-08-16 18:40:06 jazdbmin1639整理 五险一金异地转移 五险一金异地转移

五险一金异地转移流程

Q1: 2014五险一金可以异地转移吗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五险一金”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公积金,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以及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第一,先到原就业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第二,参保人员在我市就业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递交参保缴费凭证。对于符合转移条件的,经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之后,即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比如,你在淄博市辞职后,来到滨州工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社会保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只是生育保险规定:连续缴费满一年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作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做的仅是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去淄博市开一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开具),这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可找人代办,但是必须持本人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市民如到异地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放弃续缴费用
记者:有人因离职造成社会保险中间有断缴,如何补缴和续缴?
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可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个体缴费补齐养老、医疗保险费,然后再到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继续缴费即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个体一般不存在补费问题。
记者:许多人反映自己已经交过半年或一年的“五险”费用,到异地工作后,因为怕办理手续麻烦而选择放弃社会保险转移和续缴。这样是否可以?
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个人来说并不麻烦,只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一个“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即可,其他繁琐事宜都由转移双方经办机构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职生活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职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须在退休时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转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连续计算,因此,为了你将来的医疗保险权益可以更好地顺利享受,最好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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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关于五险一金异地转移的问题

详细解答你自己看吧: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就可以实施。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Q3: 五险一金,异地怎么转(跨省的)

五险一金,异地转移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a.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Q4: 五险一金在外地怎样转回本地

五险一金在外地转回本地通常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a.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外地户口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Q5: 在异地交五险一金可以转回来吗??

劳动者在异地交五险一金可以按照如下流程办理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即公司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转移手续如下:
a.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b.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都不用再费心。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5、公积金异地购房可以一次性提取或转移
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外地户口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提取银行账户,每月25日前可以在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Q6: 五险一金可以异地转吗?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通常我们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这几项,其中,前面五项保险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至于五险一金可以异地转吗,金投保险网小编提醒,这要看当地的社保与公积金相关的转移政策,一般来说,五险一金是可以异地转的。

下面,以深圳市为例,为大家介绍五险一金异地转移相关知识

据了解,社保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如果是由深圳市转到外地,在社保窗口办理即可。如果是由外地转入深圳,社保窗口就先将参保人的资料收上来,然后再由位于福田区八卦岭的市社保局直属分局关系转移科负责处理。社保关系转入深圳市的话,参保人不用自己去办理,由单位代为办理即可。只有个人缴费的,才需要参保人自己到社保窗口办理。

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入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市外转入本市,职工所在本市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职工本人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业务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应当另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明文件。

1.专办员办理入账手续的:

(1)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入账手续的:

(1)职工本人签名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个人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办理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工作调出本市等原因须转移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的,可申请转移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至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移办结后,个人账户销户。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一式两份。

2.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相关证明原件。

3.职工身份证、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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