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江湖暴力难禁:个人隐私随意被贩卖

2019-07-09 09:18:59 整理 催收,借款人,金融,数据,联合 催收,借款人,金融,数据,联合

目录:   催收行业乱象丛生,日前大连施暴男子催收员身份的曝光,再度将大众的视线聚焦在了这一行业上。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大连施暴男子是深圳银雁数据科技

  催收行业乱象丛生,日前大连施暴男子催收员身份的曝光,再度将大众的视线聚焦在了这一行业上。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大连施暴男子是深圳银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雁数据科技”)大连分公司业务部门员工,“负责要账工作,平时工作不易,收入不稳定。”

  根据信息显示,银雁数据科技发布招聘信息大多为信用卡催收专员岗位,每月工资在4000元~10000元人民币,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无需工作经验。

  《中国经营报》记者曾对于催收业务相关情况向银雁数据科技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取得回应。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逃废债问题频发,市场对于催收的需求与日俱增,同时自律问题也渐渐显现。在21聚投诉网站上检索关键词“催收”可以看到相关投诉多达26万多条,其投诉内容多为暴力催收与侵犯个人隐私。

  “催收最核心的两点,‘查找’与‘谈判’,”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逃废债中有很多借款人的信息是虚假的,作为外包催收,我们就需要通过一些‘渠道’购买借款人身份证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过渠道)我们最快能查到借款人外卖最近一次订单、5分钟前的通话记录。”

  员工购买个人信息

  我国的催收人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放贷机构内部催收岗位的员工,另一类则是专业的催收机构招募的职业化催收员。

  银雁数据科技即属于外包催收机构。银雁数据科技原名深圳市金融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银雁数据科技官网介绍,其产品服务为风险管理业务与信贷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是针对信用卡和个人贷款延迟或无力还款的情况,向其进行逾期提醒、逾期催告业务;信贷管理业务则是资信核实、信贷管理、供应商盘库、驻店监管服务,其在全国五十余个城市设有异地分支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委托银雁数据科技催收的客户主要有国有银行及汽车金融公司等等。根据2016~2018年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个人授信业务催收外包供应商选型入围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显示,银雁数据科技曾作为供应商中标。

  不容忽视的是,催收行业一直面临着自律压力。信用卡及小额现金贷款属于无抵押消费信贷,在借款人还款意愿低或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和催收平台处于被动位置。不通过语言刺激、联系借款人亲朋好友提醒借款人还款等方式,催收员几乎没有其他方式给借款人施加压力。

  记者了解到,行业内把逾期催收分为四个阶段,M0、M1、M2、M3,分别对应逾期一个月以内、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目前市面上外包催收一般是M3的单子,也有公司不催收直接将债务打包处理。1万元到1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和银行消费贷M1如果催收不回来,银行就会联系家人和同事。如果期间发现虚假和欺诈,就会风控借款人的信用卡和贷款,征信上显示关注并且强制取消分期督促借款人一次性还清,如果3个月内不还则会将该笔逾期派发到银行当地分行的资产保全部门,走访借款人的真实住址。但如果发现借款人存在虚假和欺诈的行为,银行就会找外包催收公司。”上述业内人士介绍道,“催收公司接了案子一般会购买借款人资料,包括不限于与身份证关联的手机号码、外卖、快递、机票、火车票信息,15年到16年的时候,一个借款人的资料需要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费用,这样下来针对银行信用卡、消费贷逾期的客户催回率有60%到70%之间。”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催收行业在收到催收单子之后购买借款人资料已成“潜规则”。

  而从裁判文书网上的一份案例来看,银雁数据科技的催告业务也曾触及法律边缘。

  在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提到,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程某向同案人刘某(原安乡县黄山岗派出所辅警,已判刑)支付人民币68433元信息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除小部分用于自己工作催款,其他信息均以三元一条价格分别卖给上海财安金融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张某、广东戴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朱某和陈某所在的深圳市金融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现名为:深圳银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用于催收欠款,共获赃款人民币141520元,从中获取人民币73087元差价。

  关联公司旗下小贷被投诉暴力催收

  天眼查显示,银雁数据科技全资股东为银雁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曾经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联合金融(839269.OC)。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银雁数据科技母公司与被外界称为“妖股”的*ST赫美(002356.SZ)(以下简称“赫美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015年,赫美集团以2.55亿元现金收购赫美智科(原名深圳联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金所”)、赫美微贷(原名深圳联合金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微贷”)51%股权,从收购完成后至今,赫美集团一直控股赫美智科与赫美微贷。

  工商资料显示,联合金融大股东深圳联合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金融控股”)目前仍持有赫美微贷36%股份,同时联合金融控股董事长何红强目前担任赫美微贷董事一职。

  值得一提的是,21聚投诉上关于赫美微贷砍头息与暴力催收的投诉多达上百条。

  联合金融2017年信披资料显示,联合金融及各下属企业为关联交易对象在2017年期间向赫美微贷提供催款服务。并且2017年联合金融实际控制人李波为联金所董事、赫美微贷董事长、赫美集团董事兼总经理。

  那么赫美微贷的暴力催收问题是否与联合金融有关?带着问题记者尝试向赫美集团求证,但是赫美集团方面对记者问及的与联合金融贷款催收业务及赫美微贷投诉问题表示了拒绝回应。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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